各地应严格落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、完善旅游安全监管体系、强化安全基础设施、推进安全教育宣传,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,尤其要织牢非景区景点安全“防护网”,系紧假日旅游市场有序运营“安全带”
五一假期临近,公众出游热情持续高涨,各地游客量预计将迎来高峰。值得关注的是,近年来,一些尚未开发的、缺乏安全保障的“野景点”成为热门旅游打卡地。同时,一些没有营业资格的“黑社、黑车、黑游船、黑摩托艇”非法营运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,严重威胁着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和旅游业健康发展。因此,强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,保障游客安全出行成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之一。
从旅游安全形势看,有些现象值得高度关注。一是一些网红打卡点缺乏安全保障。一些未开发的野山、原始森林、荒漠、河道等偏远地区或新兴旅游目的地成为游客的新宠,安全保障力量亟待加强。二是非法经营旅游活动偶有露头。部分经营者未经许可私设“景点”,违规提供游览服务,私自建设旅游设施,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,扰乱旅游市场秩序。三是游客安全意识淡薄。部分游客一味追求新奇刺激体验,却忽视“野景点”与非法经营旅游项目的安全隐患,安全防护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较弱。
针对上述问题,各地应严格落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、完善旅游安全监管体系、强化安全基础设施、推进安全教育宣传,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,尤其要织牢非景区景点安全“防护网”,系紧假日旅游市场有序运营“安全带”,为广大游客营造安心、舒心、放心的出游环境。
一是严守安全生产底线,压实经营主体责任。安全生产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基础,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引导旅游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,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。重点督促旅游项目经营者杜绝非法运营和非法改装旅游设施设备,加强日常设备安全检查,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及时停止使用或关闭;督促旅行社自觉规范经营行为,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规制度,杜绝将未开发的“野景区”“黑景点”纳入行程;督促在线旅游平台限制“野景点”攻略发布,并通过算法技术对相关内容进行安全审查,对可能存在风险的活动或线路进行醒目标注和提示。
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提升旅游安全治理水平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以防为先、协同治理,联合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交通、水利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全面清查各地私设“景点”与旅游项目的安全问题。各地应建档立册、系统治理,依据排查结果建立隐患问题台账,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,依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旅游项目和景点落实整改措施。各地应靶向发力、精准治理,紧盯未开发的野山、原始森林、荒漠、濒水、河道等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区域,采取树立安全警示牌、设置安全警戒线、封停危险区域等防护措施。
三是构建安全监管体系,推进旅游安全管理智慧化。各地应严格实施旅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等,清理整治非法运营、非法改装的旅游经营服务项目。各地应积极构建旅游安全智慧监管体系,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,通过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等技术手段,建立一套高效、精准的线上安全监管体系,对非法经营的旅游项目、企业等实行智慧监测和智慧监管,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。
四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,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。安全设施建设是旅游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,各地应履行属地责任,高度重视非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工作,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投入,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。针对存在溺水、坠崖、落石等风险的区域,增加警示标识、设置安全探头、提升巡逻频次。针对水上、高空、探险等高风险项目,各地应加强源头规范管理、严格安全准入标准,指导经营者强化救生设施设备、救助人员配置,完善各项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。针对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特点与需求,提供个性化安全服务,推进安全防护设施适老化改造,建设无障碍旅游环境。
五是组织安全宣传教育,增强游客安全防范意识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安全宣传活动,充分利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、微博、抖音等平台进行安全宣传,引导游客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、缺乏安全保障的“野景点”和违规经营的私设“景点”,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。此外,各地应及时公布私设“景点”、违法违规经营的游乐设施等典型案例,提醒游客选择正规合法的旅行社、导游和旅游项目,主动抵制“黑社、黑导、黑车、黑游船”等违法违规服务,做好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,提高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。
(作者单位:华侨大学旅游学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