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南省信阳市一位游客“低价游成了购物游”的经历引发舆论广泛关注。据《法治日报》报道,信阳市的杨先生4月初与好友一起报了一个旅游团,旅行社宣称“1000元,两个人,5天4晚游贵州,没有任何其他消费”。而在旅游期间,他们不仅被要求交纳保险费、景区内交通费等,每天还被拉到各种购物点,卖玉的、卖药的、卖银饰的……被不停地推荐购买各种商品。
随着旅游市场的加快恢复,“不合理低价游”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。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产品往往隐藏着各种消费陷阱,从保险费、景区内交通费等额外费用,到购物点推销,甚至是欺诈性质的商品销售。这些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产品背后,实则隐藏着一条复杂的灰色利益链,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,将其彻底斩断。
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之所以屡禁不止,原因就在于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坚固且隐蔽。一些旅游企业为追求更高的利润,通过低价招徕游客,然后利用各种手段强制或诱导游客消费,并从中获取高额返利。个别不法导游更是利用游客对当地情况不熟悉的信息不对称,欺诈消费者,严重危害旅游市场健康发展。
对此,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,对组织“不合理低价游”行为进行严厉打击,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顶格处罚。
与此同时,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,理性消费。在选择旅游产品时,不能一味追求低价,而应注重旅行社产品质量和服务保障。在签订旅游合同时,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避免陷入消费陷阱。此外,消费者还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一旦发现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产品,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,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。
网络平台作为旅游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,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。平台应加强对所发布旅游产品信息的审核和管理,确保其真实、合法、合规。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平台应及时下架相关旅游产品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